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年产5000吨香菇制品生产线项目变更环评(变更为年产3200吨香菇粉生产线) | |||||||||||||||||||||||||||||||||||||||||||||||||||||||||||||||||||||||||||||||||||||||||||||||||||||||||||||||||||||||||||||||||||||||||||||||||||||||||||||||||||||||||||||||||||||||||||||||||||||||||||||||||||||||||||||||||||||||||||||||||||||||||||||||||||||||||||||||||||||
建设单位 | 西峡县华洋食品有限公司 | |||||||||||||||||||||||||||||||||||||||||||||||||||||||||||||||||||||||||||||||||||||||||||||||||||||||||||||||||||||||||||||||||||||||||||||||||||||||||||||||||||||||||||||||||||||||||||||||||||||||||||||||||||||||||||||||||||||||||||||||||||||||||||||||||||||||||||||||||||||
法人代表 | 吕明波 | 联系人 | 张峰 | |||||||||||||||||||||||||||||||||||||||||||||||||||||||||||||||||||||||||||||||||||||||||||||||||||||||||||||||||||||||||||||||||||||||||||||||||||||||||||||||||||||||||||||||||||||||||||||||||||||||||||||||||||||||||||||||||||||||||||||||||||||||||||||||||||||||||||||||||||
通讯地址 | 西峡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北段) | |||||||||||||||||||||||||||||||||||||||||||||||||||||||||||||||||||||||||||||||||||||||||||||||||||||||||||||||||||||||||||||||||||||||||||||||||||||||||||||||||||||||||||||||||||||||||||||||||||||||||||||||||||||||||||||||||||||||||||||||||||||||||||||||||||||||||||||||||||||
联系电话 | 18837765008 | 传 真 | / | 邮政编码 | ||||||||||||||||||||||||||||||||||||||||||||||||||||||||||||||||||||||||||||||||||||||||||||||||||||||||||||||||||||||||||||||||||||||||||||||||||||||||||||||||||||||||||||||||||||||||||||||||||||||||||||||||||||||||||||||||||||||||||||||||||||||||||||||||||||||||||||||||||
建设地点 | 西峡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北段) | |||||||||||||||||||||||||||||||||||||||||||||||||||||||||||||||||||||||||||||||||||||||||||||||||||||||||||||||||||||||||||||||||||||||||||||||||||||||||||||||||||||||||||||||||||||||||||||||||||||||||||||||||||||||||||||||||||||||||||||||||||||||||||||||||||||||||||||||||||||
立项审批部门 | 西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文号 | 豫宛西峡工【2012】00138 | |||||||||||||||||||||||||||||||||||||||||||||||||||||||||||||||||||||||||||||||||||||||||||||||||||||||||||||||||||||||||||||||||||||||||||||||||||||||||||||||||||||||||||||||||||||||||||||||||||||||||||||||||||||||||||||||||||||||||||||||||||||||||||||||||||||||||||||||||||
建设性质 | 新建□改扩建■技改□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C1371蔬菜加工 |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7046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19038 | |||||||||||||||||||||||||||||||||||||||||||||||||||||||||||||||||||||||||||||||||||||||||||||||||||||||||||||||||||||||||||||||||||||||||||||||||||||||||||||||||||||||||||||||||||||||||||||||||||||||||||||||||||||||||||||||||||||||||||||||||||||||||||||||||||||||||||||||||||
总投资 (万元) | 3457.6 | 环保投资(万元) | 245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7.09% | |||||||||||||||||||||||||||||||||||||||||||||||||||||||||||||||||||||||||||||||||||||||||||||||||||||||||||||||||||||||||||||||||||||||||||||||||||||||||||||||||||||||||||||||||||||||||||||||||||||||||||||||||||||||||||||||||||||||||||||||||||||||||||||||||||||||||||||||||
评价经费 (万元) | / | 预计投产日期 | 2016年8月 | |||||||||||||||||||||||||||||||||||||||||||||||||||||||||||||||||||||||||||||||||||||||||||||||||||||||||||||||||||||||||||||||||||||||||||||||||||||||||||||||||||||||||||||||||||||||||||||||||||||||||||||||||||||||||||||||||||||||||||||||||||||||||||||||||||||||||||||||||||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2013年西峡县华洋食品有限公司投资3457.6万元在西峡县产业集聚区(西峡县工业大道北段)征地47046m2(约70亩),新建年产5000吨香菇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产品种类为香菇粉、香菇片、香菇系列即冲汤料3种,年产能5000吨;《西峡县华洋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香菇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编制完成,并于2013通过审批(批准文号为:宛环审【2013】522号,见附件3)。根据南阳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9月15日下发的《关于对西峡县华洋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香菇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试生产申请不予批复的意见》(见附件4)可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其批复不一致,要求建设单位对项目变更内容办理相关环评手续。本次变更项目仅与原环评中用地、构筑物的建设保持一致,其他内容均发生改变,本环评报告对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本项目主要变更内容有:仅投运香菇粉生产线,其他2种产品不再建设;对香菇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年产能变化为3200t/a;项目将原环评批复的4t/h燃煤锅炉变更为4t/h成型生物质锅炉。项目变更承诺书见附件7。 受西峡县华洋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次项目变更环评报告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1)。我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充分类比分析等工作的基础上,遵循环境影响评价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要求,参考《西峡县华洋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香菇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评报告。 2、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 项目变更后选址不发生改变,位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北段五里桥镇慈梅寺村,租赁河南省中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土地70亩(租赁合同见附件6),该地块位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食品工业园区;另根据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见附件5)可知,项目符合西峡县产业集聚区产业规划,同意入驻西峡县产业集聚区食品工业园。 3、工程概况 原环评中项目总投资3457.6万元,建成后香菇制品生产线项目年产量约为5000吨,生产品种为香菇粉、香菇片及香菇系列即冲汤料,三条生产线均在同一生产车间内进行,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职工宿舍、仓库、综合服务楼等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8196m2。本次变更项目仅与原环评中用地、构筑物的建设保持一致,其他内容均发生改变;项主要变更内容有:仅投运香菇粉生产线,其他2种产品不再建设;对香菇粉生产工艺进行优化,年产能变化为3200t/a;项目将原环评批复的4t/h燃煤锅炉变更为4t/h成型生物质锅炉;主要建构筑物建设情况不变。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对比见表1。项目厂区平面布置不发生变化,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 表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对比一览表
项目变更后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职工宿舍、仓库、综合服务楼等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8196m2,主要构筑物清单见下表。
表2 工程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4、工程主要设备 原环评中除保留部分设备外,其他设备均未购置和投入使用,项目变更后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3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5、工程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原环评及变更后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下表。 表4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6、公用工程 (1)供水:项目供水来自西峡县产业集聚区供水管网,供水压力约0.3MPa,可满足项目需要。 (2)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区雨水汇集后经地表径流进入五眼泉河。项目产生的污水,近期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总排口,排入五眼泉河;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由污水管网进入西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老鹳河。 (3)供电:项目供电由园区供电设施提供,可满足生产生活需要。 (4)供热:本项目生产供热由蒸汽锅炉供给,原环评中锅炉燃料为煤,实际生产过程中建设单位用成型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次变更后劳动定员由原环评中的65人调整为50人,管理人员36人,生产人员14人;项目共有3人在厂区食宿,另有25人在厂区就餐,仅提供1顿午餐;工作制度仍采用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8、产业政策 本项目属于蔬菜加工项目,经比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一、农林业”中第32条“农林牧渔产品储运、保鲜、加工与综合利用”,西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宛西峡工【2012】00138号文给该项目备案(见附件)。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年产5000吨香菇制品生产线项目变更环评(变更为年产3200吨香菇粉生产线)项目,选址位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项目现有污染情况如下: ①项目废水主要为香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房废水。香菇清洗废水与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混合后一起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沉砂池+一沉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曝气+二沉池[絮凝脱色剂]+砂滤,规模50m3/d)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一级A标准后的污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五眼泉河。 ②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主要是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和锅炉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并引至食堂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锅炉采用成型生物质作为燃料,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项目香菇残次品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处置;包装过程中产生的包装废料,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外运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外运处置;化粪池污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置。 项目存在的问题: ① 目锅炉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排放高度未能达到相关要求,根 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有关规定:烟囱高度参照燃煤锅炉4~<10t/h烟囱最低允许高度(应为35m);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故项目锅炉房烟囱设置高度应为35m。 ② 项目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未正常运行,建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环评要 求对各项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次变更后项目生产产品及工艺发生改变,不使用酒精(原生产工艺中需要用酒精杀菌),不再挥发乙醇且不存在乙醇泄露引起火灾、爆炸等环节风险。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西峡县位于豫西南边陲,东临内乡县,南依淅川县,西接陕西省商南县,北接三门峡市卢氏县和洛阳市栾川县,辖4乡12镇3个街道办事处,299个行政村,43万人,面积3454km2,为河南省第二大县,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主要水源地和七个库区县之一。西峡交通便利, G312、G311、G209三条国道和S335、S331、S249三条省道及宁西铁路、沪陕高速公路纵横交汇,连接八方,是豫、鄂、陕三省结合部的区域交通枢纽。 项目选址位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大道北段。项目北侧为福莱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东侧紧邻工业大道,隔工业大道为河南明天食品有限公司;五眼泉河穿越项目厂区,项目南距董家营100m,东距上杜营120m,西北距三里湾320m。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见下图。
图1 项目周围敏感点分布情况 2、地形、地质、地貌 西峡县处于秦岭东延部分的伏牛山南侧,北部为侵蚀石质深山区,海拔1000m以上;西部和西南部为侵蚀石质浅山区,海拔500~1000m;东部和东南部为侵蚀石质浅山区,海拔大约500~1000m,腐蚀严重,水土流失量大。山谷盆地少,多为河滩地、泛淤地及河道,坡度一般在25度以下,大片面积为倾斜盆地及谷地,县城周围为西峡盆地,海拔220 m左右,为该县农业主要种植区。 项目位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内,西峡县城东部的浅山丘陵区,项目区内无不良地质现象,适合建厂。 3、气候与气象 西峡县属于北亚热带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北有伏牛山主峰为屏障,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倾斜度大。背风向阳,受内蒙古冷空气影响较小,气候温和是主要特征,温暖湿润,四季分明。该县常年气象参数如下:历年平均气温15.1℃,平均降水量889.3mm,平均蒸发量1650.2mm,年主导风向为NW—WNW—W风,年平均风速2.9m/s。
图2 西峡县全年风频玫瑰图 4、水文与流域 西峡县属于长江流域汉江区丹江水系,县境山高谷深,河流较多。以鹳河、淇河、丹水河3条河流为主,其支流成羽状密布全县,计大小河流526条,流域总面积3368km2,地表水年径流量8.9亿m3。西峡县产业集聚区涉及地表水有老灌河、古庄河、八迭河、五眼泉河等。 老鹳河发源于栾川县伏牛山水庙岭,向南经西峡县最后在淅川县上集镇张营村西汇入丹江口水库,全长255km,其中在西峡境内流长为114.9km,流域面积2523km2,年径流量10亿m3,最大洪水流量6030m3/s,枯水期流量1.22m3/s。 五眼泉河为鹳河支流,发源于西峡境内沙子坡,自东北向西南流经天宝、燕子河、王眼泉、张家营、董家营、马家营等村落最终汇入鹳河,流长为8.9km。 项目产生的污水,近期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总排口,排入五眼泉河;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由污水管网进入西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老鹳河。 5、生态环境 西峡县属于北亚热带季风大陆性气候,北有伏牛山主峰为屏障,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倾斜度大。西峡县丘陵、沟坡植被主要为草、灌木等;耕地植被主要以农作物为主,主要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红薯等。另外,西峡县主要经济作物有猕猴桃、山茱萸、天麻、香菇等。西峡县山清水秀,生态植被良好,被誉为“绿色王国”和“天然氧吧”,且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中国名优特经济林——猕猴桃之乡”。主要珍稀植物银杏、七叶树(娑罗树)被称为植物活化石。 经现场调查项目区用地现状为空地,项目区无需要特殊保护的珍稀动植物种类。
|
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行政区划与人口 西峡县面积 3454 平方千米,人口45万人。邮政编码 474500。县人民政府驻紫金街道。 西峡县辖3个街道办事处2乡14镇1林场:白羽街道、紫金街道、莲花街道、丹水镇、西坪镇、双龙镇、回车镇、丁河镇、桑坪镇、米坪镇、五里桥镇、太平镇、重阳镇、二郎坪镇、阳城镇、石界河镇、军马河镇、田关乡、寨根乡;南阳市黄石庵林场。 2、社会经济结构 西峡区域经济独具特色。已形成以猕猴桃为主的林果业、山茱萸为主的中药材、香菇为主的食用菌和生态旅游4大主导产业,以及医药制造、冶金建材、汽车配件铸造、农副产品加工4大工业体系。综合经济实力在南阳市和河南省增长较快。先后荣获全国绿化先进县、全国创建文明小城镇示范点、全国依法治县百强县、中国名特优经济林——猕猴桃之乡、山茱萸之乡等称号。 3、交通运输条件 宁西铁路、G312、G311、G209 国道、沪陕高速公路和 S331、S335、S249 三条省道及 16 条乡道纵贯全境。规划中的武陟至西峡高速公路、三门峡至西峡高速公路和宁西铁路复线及华中铁路即将开工建设。便利的交通条件为农产品物流项目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4、教育 在文化教育方面,西峡县拥有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机构,乡乡开通了闭路电视,有县级电视台一座,县级广播电台一座,有国家级、省级作家协会会员23名。西峡的幼儿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网络健全,尤其是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在全省颇有名气。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学校331所,在校学生71566人,小学入学率达100%,初中入学率达98.7%。“两基”巩固率达100%。1998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县、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县。 5、自然保护区及文物保护 西峡县境内有36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省级5处,县级31处,文物库房有馆藏文物600多件。 西峡恐龙蛋化石群:1993年,西峡盆地丹水、阳城、西坪等9个乡镇54个行政村发现了举世罕见的恐龙蛋化石群,其分布面积达1000多平方公里,集埋藏100km2,出土各类恐龙蛋化石2000余枚,蕴藏量达数万枚。这一发现引起了全世界科学界的极大关注和全球性的轰动,被称为“20世纪震惊世界的科学发现”和“1993年世界十大科技新闻”,西峡因此又被誉为“恐龙之乡”。 根据咨询当地文物保护部门及现场调查,本项目地表1km范围内尚未发现文物古迹遗存。 6、项目建设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6.1西峡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1)规划区范围 根据《西峡县县城总体规划说明书》(2009~2030)中城市规划区范围:中心城区及其周边的城市水源地、生态保护区、农业生产区、工矿区、远景城市发展用地等,包括白羽、紫金、莲花三个街道办事处以及五里桥镇、回车镇所辖的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为415km2。 (2)城市性质:南阳市域西部副中心城市,西峡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发展医药、钢铁、汽配、旅游等产业为主的现代化宜居城市。 (3)城市空间结构 规划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为“六轴三区七组团”,“六轴”为两条主轴及四条副轴:“三区”指灌西生活区、灌东生活区以及产业集聚区;“七组团”指龙城区组团、水域天成组团、老城区组团、新城区组团、北部工业组团、中部工业组团以及南部工业组团。 两条主轴:世纪大道东西向主轴和白羽路南北向主轴。其中世纪大道东西向主轴为景观发展轴,白羽路南北向主轴为公共服务轴。 四条副轴:迎宾大道、仲景大道东西向副轴;灌河路、工业大道南北向副轴。其中迎宾大道、灌河路副轴为景观发展轴,工业大道、仲景大道副轴为产业发展轴。 灌西生活区:主要位于老灌河以西,以生活服务功能为主,规划以丁河为界,分为龙城区和水域天成两个组团。 灌东生活区:主要位于老灌河与工业大道之间。以生活服务功能为主,规划以世纪大道为界分为老城区和新城区两个组团。 产业集聚区:主要位于城区东部,为河南省首批产业集聚区之一,规划以沪陕高速、世纪大道为界形成北部、中部、南部三个工业组团。 (4)项目与西峡县城市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西峡县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提出产业集聚区位于西峡县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与西峡县城市总体规划的产业及工业用地吻合。本项目位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其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中工业用地布局要求,因此项目选址与西峡县城市总体规划相符合。 6.2西峡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 (1)西峡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目标 结合国家产业政策,突出钢铁及冶金材料产业主导,巩固发展汽车配件、中药制药、绿色食品加工等产业,争取在2020年规划期末,把西峡工业集聚区建设成为全国最大的中药制药生产基地和绿色食品加工基地、全国知名的汽车配件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钢材及冶金辅料生产基地。 (2)西峡县产业集聚区产业空间布局及主导产业 空间布局: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目前已形成民营生态工业园区和宛药、汉冶和通宇三个专业园区,集聚区建设已初具规模。结合现状产业空间布局,在沪陕高速以北地区重点发展以汽车配件、绿色产品加工、新技术制造业为主的产业集群;在沿工业大道两侧的区域内,依托建成区内现有的汽车配件生产企业,培育发展汽车配件产业集群;在312国道以东,沪陕高速以西,宛西制药以北地区依托宛西制药厂,在其附近重点培育形成中药制药产业集群;依托汉冶钢铁、通宇公司等大型企业,在312国道两侧培育形成钢铁和冶金辅助材料产业集群区。 主导产业:中药制药、汽车配件、钢铁及冶金辅助材料。 (3)入区工业项目条件 总的原则是禁止严重危机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投资的项目入区;限制生产能力过剩、新上项目对产业结构没有改善、工艺技术落后、不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及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限制投资的项目入区。 ①鼓励引进的项目和优先发展行业 集聚区鼓励引进和优先发展的行业应该是规划产业定位所包括的行业,主要是中药制药、汽车配件产业、冶金材料产业。另外还需遵循以下原则: a、进驻项目应是高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其在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应达同类国际先进水平,至少是国内先进水平; b、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可达到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并确保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三废”排放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c、采用有效地回收、回用技术,包括余热利用、物料回收套用、各类废水回用等; d、生产和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企业,应具有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包括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运输、储存过程。 ②限制和禁止引进的项目和行业 对于达不到进区企业要求的建设项目不支持进入,主要体现为: a、不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污染排放较大的行业; b、高水耗、高物耗、高耗能的项目; c、废水含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三致”污染物及盐分含量较高的项目; d、工业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项目; e、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 f、经济效益差,不具备与同类企业进行竞争的项目; g、限制以煤为原料的制氢以及后续加工产业项目; h、适当限制耗水量大的项目入驻。 禁止引进的项目包括: a、国际上和国家各部门禁止或准备禁止生产的项目、命令淘汰项目; b、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资源的项目; c、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又难以治理的项目; d、严禁引进不符合经济规模要求,经济效益差,污染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 除禁止意外的项目园区均可考虑进入,但是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规和规定做到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正常生产时做到达标排放,以及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4)项目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的相符性 本项目为蔬菜加工项目,空间布局位于绿色食品加工集群范围内,与区域空间布局相符,项目建设用地属于集聚区规划中的工业用地,且项目符合集聚区的入区条件,目前已取得西峡县产业集聚区的入园同意证明(见附件5)。项目在西峡县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中的位置见附图3。 7、西峡县饮用水源保护规划 7.1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 根据《西峡县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报告》可知,西峡县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分结果为: (1)西峡县灌河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共3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新灌河大桥上游1070米至彩虹桥下游100米的灌河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支流丁河汇入口至上游10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50米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灌河一级保护区外上游G40高速公路桥处至下游200米河堤内及两侧各1000米的区域;支流丁河一级保护区外上游2270米(白河村)河堤内及右岸1000米、左岸至G40高速公路的区域。 (2)西峡县五眼泉地下水井群(共5眼井) 一级保护区范围:井群外包线内及外围东、南、北至500米处,西至800处山脊线所包含的区域。 准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外,东、南、北外围500米,西至1900米处山脊线所包含的区域。 (3)西峡县灌河石门 一级保护区范围:石门水库大坝至灌河取水口下游100米河堤内及右岸50米、左岸至石门景区道路东侧的区域。 二级保护区范围:石门水库大坝至上游2500米正常水位线(280米)以下及两侧至山脊线的区域;灌河一级保护区外上游至石门水库、下游200米、两侧至山脊线的区域。 7.2项目与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西峡县灌河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位于项目西南侧,项目西距老鹳河约2.3km,距离西峡县灌河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二级保护区边界约1.5km,不在西峡县灌河自来水厂地下水井群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西峡县五眼泉地下水井群位于项目区上游东北侧,项目距离西峡县五眼泉地下水井群准保护区下游边界约3.2km,不在西峡县五眼泉地下水井群水源保护区内;西峡县灌河石门水源地位于项目区上游西北方向,项目距离西峡县灌河石门二级保护区下游边界约3.6km,不在西峡县灌河石门保护区内。 综上所述,项目不在西峡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之内,所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不会对西峡县饮用水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水,近期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总排口,排入五眼泉河,预计不会对西峡县饮用水源造成影响;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由污水管网进入西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老鹳河。因此,项目建设符合西峡县饮用水源保护规划要求。 8、西峡县污水处理厂现状 目前西峡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依托西峡县污水处理厂,各片区污水按地势向西南收集,引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西峡县污水处理厂位于西峡县城西南,地处西峡县工业大道与张江路交叉口,占地 45.3 亩,于 2006 年 1 月开工建设,2007 年 9 月正式投入试运行。工程服务范围为民族路以北、 灌河路以东、工业大道以西、世纪大道以南规划区范围。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 3 万m3/d,设计采用奥伯尔氧化沟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B 标准;污泥处理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污泥处置采用卫生填埋方式。目前,西峡县污水处理厂日收集处理污水量约 2.4 万 m3 /d。根据西峡县发改委信息,西峡县污水处理厂将进行升级提标改造扩建工程,新增处理规模 3 万m3/d,拟采用“生物处理+纤维转盘滤池+液氯消毒”工艺,处理后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14 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A 标准。目前该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完成。 本次项目位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北部,目前,污水管网未与污水处理厂对接完成。项目运营期近期,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经厂区污水管网总排口,排入五眼泉河;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由污水管网进入西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老鹳河。
|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内,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可以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五眼泉河,按照《南阳市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报告》,五眼泉河评价河段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五眼泉河为老灌河支流,最终汇入老灌河,目前水质现状较好,可以满足功能区划《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为Ⅲ类标准要求。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无重大工业噪声源,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西峡处于亚热带向暖湿 带过渡地带,属北亚热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区内山地广,植被类型较复杂。经调查,项目位于西峡县产业集聚区,项目区周围没有需特殊保护的生态区及珍稀动植物资源等生态敏感保护对象。
| |||||||||||||||||||||||||||||||||||||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表5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
评价适用标准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 |||||||||||||||||||||||||||||||||||||||||||||||||||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 |||||||||||||||||||||||||||||||||||||||||||||||||||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 本工程变更后废水排放总量为34.23m3/d,其中,清下水11.88m3/d(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房废水)直接排放,近期香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共22.35m3/d)纳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远期待管网接通后由污水管网进入西峡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老鹳河。因此,评价建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33t/a,NH3-N≤0.033t/a(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核算)。 项目锅炉废气经35m高烟囱排放,废气中SO2和NOx属于总量控制类污染物,评价建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0.65t/a,NOx:0.82t/a。 |